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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栾高速嵩县段绿化提升实施方案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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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政办〔2014〕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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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栾高速嵩县段绿化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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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栾高速嵩县段绿化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见成效,二年上台阶,三年全覆盖”绿化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洛栾高速嵩县段绿化提升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总任务6.54万亩,其中两侧各30米景观绿化带0.59万亩、产业绿化带3.25万亩、视野范围内荒山生态绿化带2.7万亩。
二、建设原则
1、按照一山一品、一坡一景、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进行造景绿化,达到春有花、夏有荫、秋出彩、冬有绿的景观效果。
2、坚持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生态旅游、美化家园相结合,荒山绿化突出观光效果,坡耕地绿化突出生态经济,整个提升绿化达到可视范围全覆盖。
3、坚持属地乡镇为主,县直部门和企业配合的原则,统一规划,分工负责,调动各方积极性,高标准完成绿化任务。
三、建设标准
(一)景观绿化带
1、造林标准
高速沿线每侧栽植行道树9行,适地分段交错栽植彩叶树和观花树;田湖、县城和旧县3个高速出入口实施高标准绿化,造林绿化面积0.59万亩。行间间作波斯菊、锦葵等观赏花卉。
行道树栽植宽度30米,面积0.41万亩,由里至外分层次依次栽植大叶女贞、合欢、栾树各3行,形成高低错落、层次不同、冬夏有绿、花期有别的绿化效果。对零星成活雪松和蜀桧就近成段集中移植,补植大叶女贞。
彩叶和观花树,依地势地形灵活栽植,面积0.1万亩。选用红、黄彩叶树种和观花树种,灵活搭配,形成多姿多彩的景观组合。
出入口绿化面积800亩,其中田湖出入口390亩,县城出入口250亩,旧县出入口160亩。采取常绿与阔叶树相结合,观花与彩叶树相结合模式,多层次高标准绿化。
2、苗木规格及栽植密度
30米绿化带大叶女贞米径3厘米,干高2.2米,株行距4×3米;合欢、栾树米径3厘米,截干高度2.2米,株行距2×3米;彩叶树和观花树米径1.5-2.5厘米,树高2米以上,小乔木株行距1.5×2米,大乔木株行距2×3米。
(二)产业绿化带
1、造林模式
30米外视野范围内坡耕地,全部栽植核桃、皂角,面积3.25万亩。
2、苗木规格及栽植密度
核桃苗高70厘米以上,地径1.2厘米以上,株行距4×5米;皂角截干高度1米以上,株行距2×1米。
(三)生态绿化带
视野范围内荒山采取常青树种做铺垫,观花和彩叶树带状或片状混交的造林模式,面积2.7万亩。常青树侧柏、女贞,观花树山杏、山桃、合欢、木槿,彩叶树五角枫、黄栌、金叶榆、红叶碧桃,用材树榆树、栎类等。大乔木类株行距2×2米,中乔木及灌木类1.5×2米。全部采用1至2年生一级苗造林。
四、建设模式
(一)实施主体
景观绿化带(包括常青和阔叶行道树、彩叶和观花树)、产业绿化带由沿线乡镇负责实施;生态绿化带及出入口绿化由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做好土地流转和周边环境协调工作。
(二)补贴方式
1、景观绿化带
由人大、政协机关和监察、审计、财政、国土、林业部门人员组成联合验收组,具体负责造林质量验收和工程量确认。
对原栽植雪松、蜀桧常青绿化带,根据县联合验收组验收确认的存活量,按原招标单价由县财政予以结算。
新补植大叶女贞,市、县财政每亩补贴3000元(零星株数以每亩56株推算),不足部分由实施乡镇负责解决。行道树绿化、彩叶树绿化和出入口绿化,市、县财政每亩补贴3000元,不足部分由实施乡镇及单位负责解决。补助资金分两次支付,在完成整地挖穴后,根据县联合验收组验收确认结果,按合格面积每亩补助1500元;第二年经春季、秋季补植后,根据县联合验收组验收确认结果,按验收合格面积再补助1500元。
县财政对30米以内造林地地租进行补贴,由乡镇负责流转落实。
2、产业绿化带
纳入上级造林项目,按规划要求造林且未间作高杆作物的,验收合格后,每亩补贴300元。按要求完成土地流转,进行大户承包和公司造林的,县财政每亩奖补乡镇30元。
3、生态绿化带
纳入上级造林项目,按规划要求造林,验收合格后,每亩补贴300元。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高位推进。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各乡镇、发改、财政、审计、林业、国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洛栾高速嵩县段绿化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组织,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带头吃住在工地,指挥在一线,服务在地块。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划片包干、任务到人、责任追究”的工作推进责任制。
二是土地流转,落实招商。土地流转、招商承包造林是确保农民利益最大化、调动社会积极因素、弥补造林资金不足、落实后期管护措施、确保绿化成效的关键。要采取市场运作、招商引资、大户承包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乡镇要采取得力措施,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认真开展土地流转、招商造林,确保坡耕地块全部流转承包到造林大户(公司)。
三是严把质量,确保进度。乡镇和有关单位要迅速行动,统筹安排,全面动员,抢抓时机,扎实推进,11月15日前完成造林整地,12月15日前完成全部栽植任务。坚持造林质量第一,使用良种壮苗,严格造林技术规程,强化整地、栽植、抚育、管护等造林环节管理,严格落实造林质量管理责任制。凡发生重大造林质量责任事故的,依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是明确责任,通力协作。县直委局和重点企业实行包乡帮扶责任制。乡镇为高速景观绿化、产业造林责任主体,负责组织落实各项造林绿化任务;林业局负责造林工程技术指导、出入口绿化和荒山绿化;农办和农业局配合乡镇落实高速沿线土地流转,落实林下种植结构调整;县委办、政府办做好督查考评工作;监察局负责落实责任追究措施;宣传部、电视台负责做好宣传报导工作;财政局负责筹措造林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推动格局。
五是严格考评,确保成效。将高速绿化提升作为全县年度目标考核重点项目,连续检查考评三个年度,2015年4月,重点检查考评土地流转、大户承包和造林质量3项指标,第二年和第三年重点检查考评补植补造、养护抚育和管理保护3项指标。在造林关键时期,每周召开一次现场观摩会,现场评比,成绩计入年度考核记录。对任务完成好,绿化成效明显且考核前三名的乡镇,分别奖补工作经费10万元、8万元、5万元;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绿化成效差的乡镇取消年终目标考核评先资格,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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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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