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司法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嵩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县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指导县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五)承担县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县法律顾问工作。
(六)负责受理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理,拟订行政复议决定。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受县政府委托,组织办理县政府行政、经济和民事诉讼案件,承办或组织办理申请县政府赔偿的行政赔偿案件。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嵩县司法局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与复议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基层与社区矫正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2019年度,嵩县司法局于2019年4月进行了重新组建,将原嵩县县委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与复议股进行整合。机构改革后,司法局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与复议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基层与社区矫正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合并汇总后的部门决算。
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8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7个,具体是:
1.嵩县司法局本级
2.嵩县法律援助中心
3.城关司法所
4.纸房司法所
5.何村司法所
6.库区司法所
7.大坪司法所
8.闫庄司法所
9.田湖司法所
10.饭坡司法所
11.九皋司法所
12.黄庄司法所
13.木植街司法所
14.车村司法所
15.白河司法所
16.德亭司法所
17.旧县司法所
18.大章司法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内容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94.3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2.88万元,增长28.24%。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645.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5.6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59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42万元,占87.43%;项目支出74.52万元,占12.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88.0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3.19万元,增长28.64%。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0.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1%。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06万元,增长11.79%。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0.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495.75万元,占90.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82万元,占5.05%;卫生健康(类)支出11.4万元,占2.07%;住房保障(类)支出15.54万元,占2.82%。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0.81万元,支出决算为55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6%。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26.82万元,支出决算为34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0%。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6万元,支出决算为3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7%。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设备购置年末结余及普法活动尚未实施。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5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27%。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增加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0%。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支出增加。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4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75%。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下达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05万元,支出决算为2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7%。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8.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27万元,支出决算为1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67万元,支出决算为1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3%。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7.9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25.53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变动主要原因是机构变革,人员增加。其中:人员经费313.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1.56万元、津贴补贴96.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40万元、奖金24.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4万元、退休费6.10万元、生活补助9.95万元、住房公积金15.54万元、救济费4.94万元、对个人和的家庭的补助20.98万元;公用经费204.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64万元、印刷费4.79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1.31万元、邮电费3.26万元、物业管理费1.03万元、差旅费3.60万元、维修(护)费21.44万元、培训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80万元、劳务费99.09万元、委托业务费12.82万元、工会经费3.50万元、福利费3.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82万元,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预算的78.12%。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09万元,完成预算的72.51%,占73.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26.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7.02万元,支出决算为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护次数减少。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0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1.2万元,下降19.08%,主要原因是公车维修次数减少。
3.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4个、来宾12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度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度无差异。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部门(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645.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13.3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4.65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支出金额32.52万元。其中,进行项目绩效自评1 个,自评金额32.52万元;纳入重点绩效评价(部门评价或财政评价)0个,评价金额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我局转移支付资金130.1万元,中央拨付102.6万元,省级拨付27.5万元;其中转移支付业务办案费95.1万元,支付37万元,结余68.5万元;转移支付装备款35万元,支付24.6万元,结余10.3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设施建设配套安排。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30.49万元,支出决算为9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9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70.97万元,增长263.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律援助劳务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