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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城乡总体规划《第十章城乡基础设施统筹规划》

来源: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12-25

第一章?城乡基础设施统筹规划第1条?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

2035年嵩县域总用水量为1.97亿立方米/年。

2、给水水源规划

陆浑水库是嵩县县域非常重要的备用水源,同时也是洛阳市和郑州市的备用水源地。

3、水源保护

(1)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的水源地,须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应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的要求。

(2)地表水作为集中式饮用水的水源地保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以河流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由供水单位会同卫生、环保等部门,严格控制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的污染物排放量。

以水库、湖泊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应视情况,将取水点周围部分水域或整个水域及沿岸划为饮用水源保护区。

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增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实施予以消除。

对饮用水的输水明渠、暗渠,应重点保护,防止污染和水量流失。

在地表水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可种植本地的乔灌草植物,形成植物保护带;也可采用农田、稻田作为缓冲带。

(3)地下水作为集中式饮用水的水源地保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地下水饮用水源防护区的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取水构筑物的型式和附近地区的卫生状况确定。

地下水饮用水源防护区范围内,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

以井水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在雨季应及时疏导地表积水,防止地表积水入渗和漫溢到水源井内。

(4)对于采用溪水、山泉水等作为水源的,应当在水源周围20米处设立警示牌,标明水源地保护区。水源周围30米划分为隔离防护带,禁止开垦土地,破坏植被。泉源区及过滤池修建栅栏作为隔离防护措施。在泉源旁边设简易导流沟,避免雨水或污水携带大量污染物直接进入泉水。

4、供水设施规划

(1)中心城区供水设施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三座水厂。其中,扩建玉泉山水厂(一水厂),达到总的5万m3/日的供水能力;扩建二水厂(伊东水厂),达到总的5万m3/日的供水能力;扩建三水厂(田湖水厂),达到3万m3/日的供水能力。水源采用陆浑水库水。

(2)镇村供水设施规划

各乡镇镇区规划建设给水厂一座,有条件的村庄可由镇区给水厂统一供水,部分村庄和中心村规划建设集中供水设施,其余地区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建设集中式或分散式供水工程。

5、规划区给水工程规划

(1)需水量预测

规划期末规划区范围内总用水量为13.26万m3/日。

(2)水源规划

规划城区供水水源以陆浑水库为主,现有的地下水源井做为备用水源,实现双水源供水。

(3)水厂规划

规划区内统一使用玉泉山水厂、伊东水厂、田湖水厂供水,根据陆浑水库水源井框采用可靠的地表水处理工艺,确保规划区内城乡饮用水质达到要求,统一标准。

(4)加压站规划

①何村加压站

新建0.3万吨/日的加压泵站,自城区管网末端进水,出水供给何村镇。

②北街加压站

在伊河以西的东北方向新建1.0万吨/日的加压泵站,自城区管网进水,对规划区域内地势较高区域供水。

③饭坡加压站

在洛栾高速东侧伊河以、西饭坡镇西南方向新建0.3万吨/日的加压泵站,自城区管网进水,对饭坡规划区域内地势较高区域供水。

④老樊店加压站

在老樊店洛栾快速路北侧规划0.3万吨/日的加压泵站,自田湖水厂管网末梢进水,对老樊店规划区域内地势较高区域供水。

6、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

(1)水厂规划

①玉泉山水厂(一水厂)

一水厂规模至规划期末扩建2万m3/日,达到总的5万m3/日的供水能力,水源采用陆浑水库水。现有的伊河沿岸水源井作为城区备用水源。

②二水厂(伊东水厂)

二水厂规模至规划期末扩建2万m3/日,达到总的5万m3/日的供水能力,水源采用陆浑水库水,现有的伊河沿岸水源井作为城区备用水源。

③三水厂(田湖水厂)

至规划期末新建3万m3/日的田湖水厂。

(2)配水管网规划

配水管网系统采用生活、消防共用的统一给水系统。管网控制点水压自由水头大部分地区不低于28米。消火栓布置按照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布置间隔不大于120米,重点消防地段适当加密。

①主城区

主城区采用分区供水方式,根据地形,将主城区分为两个大的个供水分区。其中一水厂和二水厂联合对主城区及其周边村镇供水;何村及主城区东北方的菜园、北元和梁元等地势较高区加压供水。

②田湖组团、饭坡组团

田湖水厂采用两个配水管网系统对田湖组团、饭坡组团供水。

第2条?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中心城区及各乡镇区采用雨污分流制,实现污水的集中收集和处理。农村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集中式或分散式进行处理。集中式可采用如氧化沟、生物塘(稳定塘)、人工湿地、生物滤池等设施;分散式可采用三格式化粪池、双层沉淀池等简易设施。

2、污水量预测

中心城区供水日变化系数取1.2,折污系数取0.85。

镇区生活污水量按照生活用水量(平均日)的75%进行计算,结合镇区最高日用水量的预测值和日变化系数,确定镇区平均日污水量。

3、污水工程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扩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8万吨/日;扩建田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2万吨/日。

各乡镇区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有条件的村庄生活污水可排入污水处理厂统一进行处理。乡镇规划污水处理厂见表10-1。

人口较为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宜集中收集生活污水;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宜就地就近、选择合适方式收集处理农户生活污水。一般情况下,集中式可采用如氧化沟、生物塘(稳定塘)、人工湿地、生物滤池等设施,分散式可采用如三格式化粪池等设施。各村庄排水以明沟为主,条件较好的村庄可采用暗沟排水。

?4、规划区排水工程规划

(1)污水工程规划

①排水体制

规划采用分流制排水体制。

②污水工程规划

n?污水量预测:9.4万吨/日。

n?环湖污水截污干管建设

陆浑湖西侧新建一道d800污水管道,截流何村镇及城关镇污水,不能满足高程需要的增加一体化污水泵站。吴村河-桥北村新建d500-d600污水管道,向北排入田湖污水厂。

陆浑湖东侧新建一道d700污水管道,截流伊东新区、陆浑镇(库区乡)、饭坡及纸房乡污水,向北近期排入田湖污水处理厂,远期排入陆浑污水处理厂。

出水口较深的地方及管线遇大桥处,采用一体化污水泵站提升排放。其中西岸1座,东岸3座。

现状内环保留建筑禁止将污水直排陆浑水库,应接入市政管道,不能满足高程要求的自行提升排入,尽快修建桥北村至大坝段污水管道。(《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Ⅰ、Ⅱ类水域,禁止新建排污口)。

5、中心城区排水工程规划

(1)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

扩建第一污水处理厂至 8万吨/日;田湖污水处理厂至2万吨/日。

(2)污水干管规划

规划污水干管沿东西向道路布置,污水支管南北向布置,最后污水统一汇至污水处理厂进入处理。

(3)再生水水回用规划

由于再生水用户情况决定再生水厂建设规模,故对污水厂周边用地进行控制,根据用户实际需求情况进行扩建。

(4)污泥处理设施规划

嵩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均设有污泥处置设施,外运污泥含水率60%。

嵩县主城区及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总规模为10万吨/d,污泥规模为40吨/日(60%含水率的污泥)。

第3条?雨水工程规划

1、县域雨水工程规划

雨水管网系统根据新农村规划布局、地形,按照就近分散、自流排放的原则,组织雨水就近排入天然水体或沟渠。雨水量大的地区,为减少管道埋深,可以采用盖板边沟,以减少管道埋深。对于地势低洼易内涝的地区,应结合水利工程利用水泵抽排。

2、规划区雨水工程规划

(1)暴雨强度公式

q=3336[1+0.827lgP]/[t+14.8]^0.884(洛阳市暴雨强度公式)

q:暴雨强度(升/秒·公顷);

t:降雨历时(分)

雨量计算公式:Q=Ψ×q×F

Q: 某一管(渠)段设计流量;升/秒

Ψ:径流系数,取0.5

F:该管(渠)段的上游总汇水面积

P:雨水重现期,取3年,重要地区取10年。

(2)雨水系统规划

规划区的雨水主要就近排入伊河、于沟、吕沟、高都川、泥河等河道沟渠。

3、中心城区雨水工程规划

(1)雨水管渠系统规划

中心城区的雨水主要就近排入伊河、于沟、吕沟、高都川等河道沟渠;田湖产业集聚区的雨水就近排入伊河、泥河等河道。

(2)排水防涝标准

①城市内河排涝标准

确定伊河及其支流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②城市内涝防治标准

防治内涝目标为在20年一遇内的暴雨发生时,城市出入口、重要的立交、交通节点、城市的主要干道积水深度不超过0.15米、积水时间不超过1小时,积水范围不超过50米;城市一般道路积水深度不超过0.15米、积水时间不超过2小时,积水范围不超过200米。

第4条?电力工程规划

1、县域供电工程规划

(1)用电负荷预测

至2020年嵩县总的用电负荷为228MW,至2035年嵩县总的用电负荷为830MW。

(2)电源规划

以省大电网为主要供电电源、地方水电站为辅助进行供电。

(3)变电站规划

①220KV变电站规划

规划扩容福泉变,主变容量为3×180MVA,规划新建嵩县东变,主变容量为3×180MVA,规划新建车村变,主变容量为2×180MVA。220千伏变电站总容载比达到1.7。220KV及以上电网变电站规划见表10-2。

②110KV变电站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嵩县变、大章变、赵元变、莲花变、饭坡变,规划新建陆浑南变、田湖变、闫村变、旧县变、九皋变、黄庄变、木植街变、车村变、白河变,总容量达到1628MVA,容载比达到1.9。县域110KV变电站规划见表10-3。

(4)高压廊道规划

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2014)对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宽度的控制要求,结合嵩县地形、地貌、城镇建设特点,规划预留大型变电站、高压走廊的建设用地和控制范围。高压走廊主要沿城镇外围及规划绿地防护带敷设,走廊宽度按规范标准及实际需求进行预留,控制宽度(单杆单回)一般为:500kV,60-75米;220kV:30-40米;110kV:15-25米。

对于穿越县域的800kV特高压电力线走廊,走廊宽度控制100米以上,并且不得穿越城镇或村庄建成区。

2、规划区供电工程规划

(1)电量负荷预测

至2035年规划区总电力负荷预测约为355.5MW。

(2)变电站规划

保留现状110kv嵩县变、110kV饭坡变,规划220kv嵩县东变、110kv田湖变、110kv陆浑南,现状35kv闫村变改建为110kv变电站。规划区110KV变电站及以上变电站规划见表10-4。

3、中心城区供电工程规划

(1)电量负荷预测

至2035年中心城区总电力负荷预测约为260.1MVA。

(2)保留现状110kV变电站2处,其中现状110kV嵩县变扩建至3×50MVA,现状110kV饭坡变扩建至2×50MVA。规划110kV变电站3处,其中现状35kV闫村变改建为110kV变电站,采用半户外式,规模为2×63MVA;110kV田湖变采用全户外式,远期规模为3×63MVA;110kV陆浑南变采用半户外式,远期规模为63+50MVA。

第5条?通信工程规划

1、县域通信工程规划

(1)邮政设施

进一步完善邮政体系,延长投递线路。在继续抓好函件、包件、邮政储蓄、报刊和速递业务的同时,致力于业务创新,积极开拓邮政邮购、邮政广告、直递包裹业务,利用邮政集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三合一”的优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为社会提供综合服务,满足社会需求。

(2)电信设施

优化实体网点布局,延伸服务半径,在县城规模以上小区全部布放“智能包裹柜”寄递终端设备,实现全县行政村自提点全覆盖;按照打造“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政府满意、惠及民生、多方共赢”的综合服务平台的要求;农村电子商务得到全面推广,依托邮乐网等电子商务网站,开发移动互联网营销平台,推进线上线下结合,实现“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

2、规划区通信工程规划

(1)电信规划

①需求预测

至2035年,规划区固定电话总需求量为19.0万线,移动通信业务总用户数为43.5万卡号,城区宽带网络业务总用户数为11.3万户,有线电视端口约为22.6万个。

②发展规划

规划电信二类局站8处,密集区覆盖半径3千米,非密集区覆盖半径5千米,单局覆盖用户数约为1-2万户。

(2)邮政网络规划

规划区内规划新建邮政支局2处,邮政所3处,每局、所服务半径3-5千米。

3、中心城区通信工程规划

(1)电信规划

规划电信二类局站8处,用地面积0.35公顷。

(2)邮政网络规划

新建邮政支局2处,占地面积约0.2公顷。

(3)广播电视规划

实现模拟电视数字化升级改造,对摄、录、编、播和发射设备全面进行数字化改造,加强数字无线电视的发展与建设,扩大无线数字电视的覆盖,全面实现广播电视节目数字化;数字电视用户实现电视节目双向互动和网络多功能综合服务;形成完整的双向化的光纤传输网,并缩小光节点规模,将光缆架设到大楼,有条件的架设入户,电视节目频道实现数字化播出,并开通高清晰度电视节目。

广播电视光缆与通信电缆同线布置。

第6条?燃气工程规划

1、县域燃气工程规划

(1)燃气气源

主要气源为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补充气源为通过国家天然气主干网、河南省天然气主干网、河南省天然气管道地方分输支线调配的其它管输天然气及CNG、LNG资源。

(2)用气规模预测

嵩县用气量共计约为9463万立方米/年。

(3)燃气输配系统规划

规划在田湖镇大安头村附近建设1座天然气接收门站,日供气能力为10万方,为中心城区和周边乡镇提供气源。规划在饭坡镇南部新建1座CNG减压站和1座LNG储配站,两者合建,规划占地20亩。

规划在车村镇陈楼村公墓隔壁建设一座CNG储配站,占地11.5亩,日供气能力2万方。长输管线覆盖不到的乡镇,在乡镇建设简易的CNG瓶组站,实现各个乡镇的供气,CNG瓶组站占地约4亩,规模为200立方/小时。气源来源于田湖门站CNG加气母站。规划期末,使天然气管道逐步在各乡镇全部覆盖,同时增加天然气供应量,使其在远期逐步取代液化石油气。

2、规划区燃气工程规划

(1)燃气气源

伊川分输站建设一条高压长输管道,供往嵩县及栾川。管径φ300,设计压力6.3MPa,设计年输气能力3亿立方米。作为嵩县的规划长输管道燃气气源。原有CNG减压站作为近期城市储气调峰和应急储备气源。远期可利用LNG(液化天然气)作为储气调峰和应急储备气源。

(2)门站

新建城市门站一座,位于田湖镇大安头村南部,用于接收西二线伊川分输站长输管道来气,规划用地10亩。规划近期新建CNG减压站一座,位于饭范坡镇南部,近期用于满足城区北部的用气需求,远期作为储气调峰气源使用。现状箭口河村CNG减压站规划予以保留,远期作为储气调峰气源使用。

(3)储配站

远期规划LNG储配站一座,与现状城市CNG减压站合建,LNG储配站规划占地20亩,原有站场用地无法满足,需要新增用地。

3、中心城区燃气工程规划

(1)用气规模预测

至2035年中心城区用气量为13141.65×104NM3/年。

(2)高中压调压站

结合集中供热规划要求,本规划在规划期内设置3座高中压调压站,均为燃气锅炉房专用调压站。

(3)输配管网压力级制

城区燃气输配管网系统采用中压(A)一级管网系统。采用中压输气、中压配气,箱式和柜式调压相结合的调压方式。中压管网起点压力0.4MPa,末端压力不小于0.2MPa。燃气锅炉房供气管道采用次高压(A)管网压力级制。管道设计压力1.6MPa。

(4)中压干管布置

中压干管沿道路成环状布置;在安全供气、合理布局的前提下,管网尽量靠近负荷中心,尽量减少穿越河流和铁路等穿跨越工程。次高压管道枝状布置,原则上从田湖镇门站出站后沿老洛栾公路敷设。

第7条?热力工程规划

1、热负荷预测

规划期末,嵩县中心城区的采暖热负荷为98MW。

2、热源规划

主城区以伊河为界,在伊河东、西两片区规划新建区域锅炉房,伊河东锅炉房占地面积约1公顷,伊河西锅炉房占地面积约2公顷,作为主城区的主热源,同时考虑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居住区附近丰富的河流资源,以水源热泵作为辅助热源供热。

田湖组团新建田湖锅炉房,热源占地面积约3公顷,同时考虑利用周边河流资源,规划水源热泵作为辅助热源供热。

集中供热热源无法覆盖区域,可利用在河流周边设置河水源热泵作为补充热源,热泵装置必须靠近水源,或设有一定的蓄水装置;对水质也有一定的要求,应进行水项分析后采用合适的换热器材质和结构型式。同时可考虑采用污水源热泵、燃气供热、太阳能、电采暖等清洁取暖方式供热。

3、供热管网规划

(1)热水管网

规划热水管网设计压力为1.6MPa,设计温度为120℃,管网采用直埋敷设方式,热水管道采用三位一体的预制直埋保温管。规划由河西热源厂引出DN600的主干网沿嵩州路分别向南、向北引出DN250、DN600的支干网,供主城区西区和何村采暖热负荷。由河东热源厂引出的DN400的主干网沿陆浑大道向北敷设,供主城区东区采暖热负荷。规划由田湖锅炉房向南引出DN600的主干网供田湖镇周边采暖热负荷。

(2)蒸汽管网

规划蒸汽管网设计压力为1.6MPa,设计温度为300℃,蒸汽管道沿城市道路直埋敷设,管道选用钢套钢与预制直埋保温管。规划由田湖锅炉房向北引出DN300的蒸汽管道供产业区工业热用户用汽。

第8条?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1、县域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1)规划目标

①以建设生态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理原则,逐步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建立起城乡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现代化垃圾收运体系。

②通过优化转运设施和处理设施的空间布局,调整、完善现有的生活垃圾、粪便、特种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经济合理地设置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环卫公共设施和作业场所设施,全面提升嵩县环卫系统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③在乡镇和农村地区逐步推行“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垃圾清运处理模式,改变农村垃圾随意堆放的现状,形成“分区负责、分级管理、分类处理”的运行机制。

④规划期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垃圾产生量预测

嵩县域垃圾产生量为665吨/日。 ?

(3)环卫设施规划

①垃圾填埋场

规划保留陆浑镇(库区乡)的县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在旧县镇、田湖镇、车村镇选址新建1座垃圾卫生填埋场,分区进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嵩县规划垃圾卫生填埋场分布见表10-5。

②垃圾转运站

生活垃圾转运站宜靠近服务区域中心或生活垃圾产量多且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不宜设在公共设施集中区域和靠近人流、车流集中区域;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为200~1000平方米,与相邻建筑距离不小于8米,周边设置不小35米的绿化隔离带;采用垃圾集装箱收集方式,每站设置2个箱位,宜采用摆臂式装卸。

各乡镇区规划建设垃圾转运站1座,负责转运乡镇域内收集的生活垃圾。

③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宜与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合建,各行政村设置公共厕所1座,公共厕所应布置在公共服务中心等公共活动集中的地区,以方便使用。

2、规划区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1)生活垃圾预测

至2035年,生活垃圾日产量为352吨/日。

(2)设施规划

①垃圾处理场

规划区内的垃圾由安岭垃圾填埋和田湖垃圾填埋场共同处理。

②垃圾转运站

规划区垃圾处理场与公厕结合起来布置,小型转运站按0.4~1.0 km服务半径设置一座,大中型转运站采用小型机动车收运,按2.0~4.0 km服务半径设置一座,规划垃圾转运站13处,中心城区8处,乡镇2处,其他区域3处。

③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按照不低于4座/万人的标准,规划设置170座二级标准以上水冲公厕。

④废物箱

废物箱的设置满足新人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要求,行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式英语分类处理方式相适应。在道路两侧有以及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共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出入口附近设置废物箱。

⑤环卫停车场、修理厂

环境卫生车辆按2.5辆/万人配置。

⑥洒水车供水器

环境卫生洒水冲洗车可利用市政给水管网及地表水、地下水、中水作为水源,其水质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复明号》(GB/T18920-2002)。供水器一设置在城市次干路和支路上,设置间距不宜大于1500米。

⑦餐厨垃圾处理厂、医疗垃圾处理厂

在产业集聚区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医疗垃圾处理厂。选址处于在城市夏季主导风向的下方和水源的下游。同时应有较好的交通条件,便于垃圾的运输,并具有适当的水文和地质条件,满足防洪要求和避免对周围环境特别是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

(3)城市保洁规划

①环卫机构

规划中心城区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所,下设环境卫生队5个,至规划期末需1000人。

②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作息场所

规划按1个/万人设置工人作息场所,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共设置31处,每个乡镇设置1处,其他地区设置8处。每处用地面积20—30㎡,可结合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其他公共场所设置。

3、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1)垃圾转运站布局

中心城区结合现状与服务半径,规划垃圾转运站9处。建设标准见表10-6。

(2)公共厕所

中心城区公共厕所设置标准见表10-7。

城市下列范围应设置公厕:广场和主要交通干路两侧;车站、展览馆、公园、市场、大型停车场、体育场附近及其他公共场所;新建住宅区及老居住区改造。

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小于300m,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以750~1000m为宜。新建居住区为300~500m(宜建在本区商业网点附近),未改造的老居住区为100~150m。

旧城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

(3)废物箱

设置在道路两侧的废物箱,其间距按道路功能划分:商业、金融业街道设置间距为50~100m;交通干道和有辅道的快速路设置间距为100~200m;支路及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400m;居住区内主要道路可按100m左右间隔设置。

(4)环卫停车场、修理厂

到规划期末建成三处环卫停车场,分别位于伊东新区高速下口,用地面积4000㎡;田湖,用地面积10000㎡(含环卫车辆修理厂);产业集聚区,用地面积2000㎡。

第9条?中心城区管线综合规划

各种工程管线布置在规划道路红线以内;雨水管线位于道路中心线处车行道下;污水管线一般位于东(北)侧的车行道下;电力线路一般位于东(南)侧人行道上距红线0.5m处;通信线路一般位于西(北)侧人行道上距红线0.5或0.4m;给水管线一般位于西(北)侧人行道上,在30m宽道路上位于西(南)侧人行道上;供热管线一般位于西(北)侧慢车行道下,在30m宽道路上位于东(北)侧人行道上;燃气管线一般位于道路东(南)侧人行道上;道路照明线路根据道路断面的不同,布置在人行道及绿化带内,布置在人行道上时,柱灯、行道树、消火栓相互交错排列。

根据各专业工程管线的性质,将管线自路面向下大致分为两层敷设,即上敷管线层和下敷管线层。上敷管线层位于路面以下0.8m~2.5m,敷设除污水以外的其他管线。下敷设管线层位于路面以下2.5m以下,敷设污水管线及部分雨水管线。

第10条?中心城区综合管廊规划

嵩县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分为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缆线管廊三种。建设总长度为28.61km。近期至2020年,共建设综合管廊3.34km,其中干线综合管廊1.45km,支线综合管廊1.89km;远期2035年,共建成综合管廊25.27km,其中干线综合管廊21.03km,支线综合管廊8.24km。

根据道路管线布局确定采取的断面形式有水电单舱(单舱A类)、水电信单舱(单舱B类)、电水+供热两舱(两舱A类)、水电信+燃气两舱(两舱B类)、电热信+燃气两舱(两舱C类)、电水热信+燃气两舱(两舱D类)、供热+水信电+燃气(三舱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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