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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体育局

来源: 时间:2023-11-20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洛办文〔2019〕9号),嵩县教育体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职能转变

  健全全县教育体系,推进教育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促进教育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动教育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加强基层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加强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深入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加快体育强县建设。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统筹推进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调整优化竞技体育项目结构,加强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推动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系统劳资、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定符合我县实际的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研究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拟定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研究确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制定全县教育、体育工作规章制度和信息的统计工作。

  (三)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电化教育、体育教育,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教育体育工作,组织对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办学行为的督导与评估,督促落实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条件,负责审批民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

  (四)按照国家计划和规定权限,拟定全县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中招工作。

  (五)做好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及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根据教师队伍现状,拟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专业人才的需求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创建、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统战和群团工作。

  (七)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和教育费附加,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础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县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学生资助;按规定权限负责教育基金的内审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及乡镇中心校校长离任前的审计工作。

  (八)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基本建设、修缮和学校布点的增设、撤销等事项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落实图书资料、仪器室、实验室和电教室的建设工作,审批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九)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十)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体育卫生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

  (十一)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二)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县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参加和承办各种体育竞赛,举办县级综合性运动会,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十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的管理工作和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及监督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营养餐的采购、招标、管理等方面工作,加强对学校卫生环境的改善指导,加强体育产业化进程。

  (十四)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十五)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

  (十六)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党建办)。负责教育系统宣传工作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及工作动态;加强对教育内部各项工作的纪检监督;负责协调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机关事务;负责上下联系,搞好对内外服务、接待;负责会议、信息、文秘、文书档案、机要公文、文印、目标管理、报刊征订收发、机关文明创建、机关保卫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党建、团建工作,包括工作计划制定、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党内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管理、党建信息宣传调研、党建工作管理考核、学校团委以及其他党建相关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党报党刊征订、精神文明建设、中心组学习等宣传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廉政文化建设系统行风、机关作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方面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全县中小学、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师资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的竞聘、考核、任免、管理;负责全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员外出培训学习等方面的审批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人员的管理、教育人事调配及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局属学校校长、书记(含幼儿园)、中心校长绩效工资的考核、管理、发放工作;负责面向高校直接招录教师工作;负责“特岗”教师和县内招录教师的岗位设置、学科配置、分配、管理工作;负责体制改革与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劳动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定和聘任、岗位管理、教职工绩效考核、业务考核和年度考核人技术等级考核、表彰奖励、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管理、定期注册工作;负责老干部关心下一代、教育工会、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预、决算及局机关经费收支的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统计财务、审计工作;加强教育内部教育经费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经费、预算外经费、教育费附加征收使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中小学国有资产;负责宣传落实中小学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减轻农民负担,管理国内外教育贷款及捐资赠、援款;协助做好全县教职工工资和中小学“四免一补”的发放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学校总务后勤改革和社会化、服务化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教育项目规划、招标、采购管理、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学校危房改造,负责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和常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教育系统各类审批服务事项申请,统一送达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决定,各种行政及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的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宏观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工作;负责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及巩固提高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办幼儿园、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管理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校管理、宗教工作、少先队、农民工子女就学、环境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绿色学校创建、特色学校建设、双拥征兵、国防教育、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课程设置及实施中小学课程方;负责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及高中、初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日常教育管理和改革工作。

  (五)师资培训股。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师的专业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包括岗位培训新课程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新任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等;负责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负责规划组织县级教师培训;负责“特岗”教师的招录、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的定向招生和定向培养工作;负责教师进修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推动其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标准化示范化建设。

  (六)督导室。代表县政府开展督政督学负责各乡镇政府及各单位对上級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法律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评估工作;对各乡镇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投入、教师待、德育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学生课业负担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负向县政府提出督导的奖惩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的评估工作;负责对九年义务教育及合格学校的评估验收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日常工作。

  (七)安全股。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学校的安全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学校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负责学校的安保、消防、森林防火、禁毒、控烟、防汛、防灾减灾信访、稳定、春运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安全教育培训;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负责组织协调各股室(二级机构)开展各自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国家安全、政法、依法治校、法教育,打击传销、扫黄打非除恶等方面工作。

  (八)职业教育股(成人教育股)。负责宏观统筹管理全县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全县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及有关文件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社会量办学(含培训机构)的审批及管理等工作;负责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等奖补资金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校车手续的审批工作。

  (九)体育工作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全县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体育工作。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彩票管理。指导体育宣传、科技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参与拟订全县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适时承办县级体育竟赛培育、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经营活动,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的审批年检等方面工作,负责县级社会体育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负责营养餐的管理工作。

  四、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马根芳

  五、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嵩县行政路教育体育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电话:0379-66311262

  传真:0379-66313319

  邮箱:sxjyj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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