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体系,提高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应急处置能力,控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生态安全,修订《嵩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的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国务院、河南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5〕36号),为进一步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水平,在《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20〕62号)修订的基础上,结合嵩县实际,对原《嵩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以县政府专项预案的形式发布了《嵩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
预案修订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等相关文件。
二、预案修订的过程
为更好地适应和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提高我县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能力,保障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规范有序、科学高效开展,嵩县林业局在广泛征求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采纳嵩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会审的修订建议,结合当前松食叶害虫、栎食叶害虫发生危害的实际情况,周边栾川、西峡两县松材线虫病疫区给我县生态安全带来的风险隐患。重点对预案的灾害分类、指挥协调、应急响应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进一步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符合当前我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实际需要。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由总则、应急指挥机构体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政府应急行为、保障措施、附则七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灾害等级六款内容。突出“预防为主,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分级联动”等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应急指挥机构体系,包括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组成及职责两部分内容。
第三部分灾害预防与应急准备,包括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林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明确责任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三项内容。
第四部分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包括建立健全常规数据监测和常规信息数据库、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和交流、预警级别、预警发布四方面内容。对疫情监测调查、鉴定、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预警级别、预警发布等责任、程序进行了规范。
第五部分政府应急行为,包括接警报告、先期处置、预案启动、指挥协调、灾害处置、医疗救护、交通管制、现场监控、社会动员、物资使用、新闻报道、扩大应急、应急结束、后期处置十四项内容。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包括资金保障、装备保障、通信保障、队伍保障、技术保障、培训、演练七方面内容。
第七部分附则,包括奖惩、预案制定与解释两部分内容。
四、解读机构
嵩县林业局,解读人:刘团会,联系方式:0379-66335377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