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苏焕章主持召开嵩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申进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红叶关于人事任免的提请报告,听取了拟任命人员的供职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张会锋、魏汉军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朱书群、贾新立、刘英杰、刘学斌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任命张均校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会上为新任命人员发放了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因副县长毛安福挂职届满,县人大常委会接受了副县长毛安福的辞呈。)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志敏、乔万里、谢玉莲、韩向阳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王九位,县人民法院院长左春生,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法制、财经两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副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