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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18-10-20

嵩政办〔2017〕8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7〕5号)和《洛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洛法组办〔2017〕3号)要求,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协调推进全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我县已经成立了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法制办主任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和各试点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见附件)。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考评、监督、检查全县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总结交流全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经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各试点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成立本单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组织,负责统筹协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工作,确保试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明确工作任务

(一)完善体制机制

各试点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全面完成"1+2+3+4+N"的制度设计和推进计划。"1"是一个执法手册。各试点单位根据各自的执法权限和试点工作任务,编制一本执法手册,内容包含执法事项、执法流程图、执法文书样本等内容。"2"是二个指导文本。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和行政执法流程图,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载体扎实、记录有序。"3"是三类清单。各试点单位要梳理执法人员名录清单,制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4"是四个管理规定。各试点单位在明确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的基础上,要根据各自的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制定《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站使用管理规定》《同步录音录像询问室使用管理规定》和《手持执法终端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没有配备手持执法终端的可暂不制定)。"N"是各试点单位的自选动作。

(二)突出硬件建设

《嵩县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暂行办法》(嵩政办〔2017〕79号,以下简称《配备办法》)已经印发,主要从执法部门的分类、音像记录设备种类和技术要求、经费保障渠道等三个方面对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配备予以规范。各单位要按照《配备办法》中各自的执法类别和配备标准,根据各自的执法记录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备。各试点单位今年完成硬件配备任务的资金由各单位分别向财政申请解决,确保硬件设备10月底前配备到位。

三、加强监督考核

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督导责任,在加强日常督查和搞好指导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强化考评的导向作用,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通过增加外部压力激发内部动力,确保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县政府将把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和行政执法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完成任务好、工作亮点突出的试点单位,在没有其他否决事项的情况下,年底考核将直接确定为优秀档次;年底前完不成试点任务的,考核一票否决,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四、明确完成时限

各试点单位要按照《嵩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嵩法组办〔2017〕2号)和本通知的要求,积极推动制度建设、硬件配备、文书规范、网络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1+2+3+4+N"的制度设计在9月底前完成,硬件设备按照《配备办法》的标准要求在10月底前配备到位,其他行政执法部门2018年年底前全部配备到位。各单位要及时向县政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11月5日前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提出加强和改进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工作完成情况。相关资料及工作总结报送至县政府法制办,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hnsxzffz@163.com。

五、做好迎检准备

(一)验收标准

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要在验收前达到"三到位"的标准。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各试点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组织,并在开展本单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设备配备到位。各试点单位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积极申请解决硬件配备的资金,确保在验收前按照《配备办法》明确的标准将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到位。三是制度建设到位。完成"1+2+3+4+N"的制度设计,并按照设计将各项制度全面落实。

(二)验收时间

市政府将在11月中旬对我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各试点单位要根据《嵩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嵩法组办〔2017〕2号)和本通知的要求,在验收前做到组织领导、设备配备、制度建设"三到位",规范执法文字记录、加强网络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开展扎实,各种记录方式之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落实。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县其他非试点单位要提前谋划,不等不靠,积极创造条件尽早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为下一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打基础。

附件:嵩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017年9月21日

附?件

嵩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买允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史章栓??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水军??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员:?程远瞻??县财政局局长

????????高建中??县环保局局长

张志强??县国土局局长

黄水明??县质监局局长

刘国玺??县国税局局长

徐建伟??县工商局局长

韩焕成??县交通局局长

陈留军??县食药监局局长

牛松生??县市政局局长

邓会鹏??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王水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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