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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20-06-02

  嵩县人民法院

  2020年度部门预算

  二○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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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嵩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嵩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嵩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嵩县人民法院,正科级规格,编制人数89名,实有人员80人;在职89人,离退休35人。嵩县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7名,实有人员2人。

  核定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监督庭、人民法庭。

  (二)部门职责

  1、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2、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3、办理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办理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

  4、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二、嵩县人民法院预算单位构成

  嵩县人民法院为一级预算单位,属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嵩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人民法院2020年收入总计2289.76万元,支出总计2289.7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8.32万元,增长12.72%。主要原因:年度支出项目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人民法院2020年收入合计228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9.7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人民法院2020年支出合计228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1.44万元,占88.72%;项目支出258.32万元,占11.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289.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58.32万元,增长12.72%,主要原因:年度支出项目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预算数与2019年无差异。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289.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087.89万元,占91.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12万元,占4.15%;卫生健康支出41.61万元,占1.82%;住房保障支出65.14万元,占2.8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31.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8.53万元,基本工资352.52万元、津贴补贴196.17万元、奖金202.75万元、绩效工资0.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12万元、医疗保险缴费41.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9万元、住房公积金65.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2.91万元、退休费12.1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5万元;公用经费85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0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31万元、邮电费36万元、差旅费5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委托业务费12万元、工会费12.15万元、福利费11.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3.9万元、被装购置费2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人民法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4万元。 比 2019年预算数增加64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预算数与2019年度无差异。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10万元,主要用于更新车辆,比2019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需要更新1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加油运行,比2019年增加4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此类支出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兄弟法院来我院办案产生的费用,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有此类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县人民法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87.9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9年增加353.45万元,增加66.13%,主要原因:年度支出项目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220.32万元。

  2020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228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78.5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52.9万元,支出项目共4个,支出总额258.32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1个,支出总额13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嵩县人民法院固定资产总额826.4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85.17万元,车辆112.77万元。共有车辆22辆,其中:特种专业用车11辆,执法执勤车1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县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本单位所有部门预算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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