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嵩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嵩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河南省嵩县城市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市政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相关的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组织起草市政基础设施、相关的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地方性法规议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行业标准;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二)研究制定市政基础设施、相关的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和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发展战略以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建设维护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全市资金计划划拨资金,编制下达全市市政维护、相关的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依法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并负责办理报批手续;管理相关的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面依法征收的费用。
(四)参与本县市政、相关的公用事业、环境卫生方面政府投资和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五)负责本县城市道路、桥梁、非工业性排水和污水处理、道路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维护单位资质审核和城市道路挖掘审批工作。
(六)主管本县城市广场工作。
(七)负责本县环境卫生和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
(八)负责拟订本县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协调全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占道经营、标语牌、招贴栏、指示路牌、临时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户外灯光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县经营性停车、洗车行业的管理,组织拟订有关停车、洗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6个,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股、督查考核股、环境卫生管理股(嵩县建筑渣土管理办公室)、市政公用事业股、市容秩序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是嵩县城市管理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444.6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84.23万元,下降16.57%。主要原因是减少主要原因为有退休人员及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71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3.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86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7万元,占85.32%;项目支出421.15万元,占14.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444.6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4.6万元,增长24.35%。主要原因是工资及各项养老、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8.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5.95万元,下降5.16%。主要原因是减少主要原因为有退休人员及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8.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7万元,占0.2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96万元,占0.1%;节能环保(类)支出107.03万元,占3.73%;城乡社区(类)支出2747.31万元,占95.79%;住房保障(类)支出4.17万元,占0.15%;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35.35万元,支出决算为286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1%。其中: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工资及各项养老、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项)。年初预算为6.09万,支出决算为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的主要是工资及各项养老、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0,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的主要是工资及各项养老、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3万,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的主要是工资及各项养老、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万,支出决算为16.2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的主要是追加经费。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0万,支出决算为90.8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的主要是追加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8.55万,支出决算为8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的主要是车辆工作增加,购买消毒用品、宣传版面增多。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964.32万,支出决算为110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的主要是车辆工作增加,购买消毒用品、宣传版面增多。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共行业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80万,支出决算为12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的主要是车辆工作增加,购买消毒用品、宣传版面增多。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3.06万,支出决算为3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的主要是车辆工作增加,购买消毒用品、宣传版面增多。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104.5万,支出决算为140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的主要是车辆工作增加,购买消毒用品、宣传版面增多。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4万,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05万,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7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的主要是工资及各项养老、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55.98万元,下降5.99%,主要原因:减少主要原因为有退休人员及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1922.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04.52万元、津贴补贴230.63万元、绩效工资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9.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35万元、住房公积金64.40万元、抚恤金21.71万元、生活补助1.30万元、医疗费补助0.32万元;公用经费524.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97.52万元、水费5.02万元、电费6.1万元、差旅费6.5万元、维修费3.5万元、专用材料费2.25万元、工会经费0.93万元、福利费0.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2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6.9%。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本着节约的原则压缩开支严控车辆运行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万元,完成预算的8.26%,占6.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初均无出国预算,决算数与上年度决算数无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本着节约的原则压缩开支严控车辆运行相关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维修费用。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9.5万元,下降24.68%,主要原因是维修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落实《河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 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严控接待标准,确保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与上年度决算数无差异。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开展各项工作,按时按额度进行预算经费拨转及使用,实现预算资金的使用最大化。努力提升绩效目标编报质量,提高项目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并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做到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我部门2019年支出项目共2个,支出金额421.15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确保财务收支平衡,加强财产物资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整体支出平稳较好地实现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效益目标。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83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工作增加。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万元,较上年度增加0.73万元,增长45.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工作增加费用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39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8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