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舞会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下载平台

图片

嵩县公安局2018 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19-09-30

  嵩县公安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九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嵩县公安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嵩县公安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嵩县公安局为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为:

  (一)、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状况,为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和对策。

  (二)、负责全县公安民警队伍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口、居民身分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待业和出入境工作;管理全县车辆、道路交通安全;负责消防监督和安全防范工作。

  (四)、组织对危害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和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五)、负责重大案件的预审和关押场所的管理工作。

  (六)、指导和监督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来嵩重要人员的安全警卫。

  (七)、负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承担全县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和矿山违法案件的查处、侦破工作。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嵩县公安局共有内设机构8个;12个实战大队;17个派出所组成。其中, 8个内设机构为1.警令部;2.政治处;3.纪检监察室;4.行政科;5.警务督察大队;6.法制大队;7.控告申诉科;8.宣传科。12个 实战大队为; 1.交通警察大队;2.刑事警察大队;3.巡特警大队;4.经济犯罪侦察大队;5.治安警察大队;6.国内安全保卫大队;7.出入境管理科;8.看守监管所;9.行政拘留所;10.网安技侦大队;11.产业聚集区巡防队;12消防大队。17个派出所包括:1.城关派出所;2.田湖派出所;3.车村派出所;4.旧县派出所;5.大章派出所;6.德亭派出所;7.闫庄派出所;8.库区派出所;9.大坪派出所;10.饭坡派出所;11.九店派出所;12.黄庄派出所;13.木植街派出所;14.白河派出所;15.何村派出所;16.纸房派出所;17.陆浑派出所。

  嵩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和预决算归口县局管理的局属单位决算, 分别是:

  1.嵩县公安局

  2.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3.嵩县看守所

  第二部分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内容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收、支总计均为8106.85万元。 与上年相比, 收、支总计入减少542.02 万元, 减少6.27%,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没能完成招标采购,全年没有付款。

  二、 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7269.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38.84万元,占99.58%;其他收入30.88万元,占0.42%。

  三、 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703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8.65万元,占64.63%;项目支出2458.61万元,占35.37%。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075.98万元。 与上年相比, 收入减少 546.54万元, 减少6.34%。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没能完成招标采购,全年没有付款。

  五、 关于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07.2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56%。与上年度相比,减少78.11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没能完成招标采购,全年没有付款。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07.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6201.78万元,占88.5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6.09万元,占6.2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50.84万元,占2.15%;;住房保障(类)支出218.55万元,占3.12%。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02.75万元,支出决算为700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资;二是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划拨。其中: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112.05万元,支出决算为311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6%。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35.25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未列入年初预算。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年初预算为996.04万元,支出决算为78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8%。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没能完成招标采购,全年没有付款。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没能完成招标采购,全年没有付款。

  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年初预算为384万元,支出决算为35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9%。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没能完成招标采购,全年没有付款。

  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经济犯罪侦查(项)。年初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无差异。

  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动技术管理(项)。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4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51%。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没能完成招标采购,全年没有付款。

  8.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禁毒管理(项)未列入年初预算。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项)年初预算为911.3万元,支出决算为83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2%。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没能完成招标采购,全年没有付款。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居民身份证管理(项)未列入年初预算。

  1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9%。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没能完成招标采购,全年没有付款。

  1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07.55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7%。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没能完成招标采购,全年没有付款。

  1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其他公安支出(项)未列入年初预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5.39万元,支出决算为43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2%。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是人员增资。

  1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4.31万元,支出决算为15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6%。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是人员增资。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21.36万元,支出决算为21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3%。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是人员增资。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38.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34.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21.51万元、津贴补贴592.5万元、奖金31.04万元、伙食补助费4.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9.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0.84万元、住房公积金238.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4.62万元、退休费26.77、生活补助28.4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3万元;公用经费414.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3.82万元、印刷费2.9万元、水费5.6万元、电费16.29万元、邮电费1.62万元、物业管理费8.43万元、差旅费3.29万元、维修(护)费29.11万元、培训费2.95万元、公务接待费1.72万元、专用材料费1.5万元、被装购置费4.72万元、劳务费36.75万元、委托业务费28.51万元、工会经费27.03万元、福利费4.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8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9.83万元,支出决算为117.55万元,完成预算的98.1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各部门的监督下,嵩县公安局按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严控“三公”经费的结果。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5.77万元,完成预算的98.30%,占96.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8万元,完成预算的86.41%,占1.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17.77万元,支出决算为11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0%。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各部门的监督下,嵩县公安局按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严控“三公”经费的结果。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5.7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加油、维修、保险及过桥过路等费用。2018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0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18.3万元,下降13.65%,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 严控车辆运行相关支出, 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大幅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6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86.41%。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各部门的监督下,嵩县公安局按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严控“三公”经费。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为1.7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及外地公安机关及相关单位来我局的检查工作及协作办案等方面的接待支出。 嵩县公安局2018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5个、来访人员4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4.67万元,减少262.35%,主要原因是按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严控“三公”经费的结果。

  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我局依据财政部门规定的办案(业务)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将中央和省级政法办案(业务)转移支付资金按要求实行经费开支实行单独核算,并将资金纳入绩效管理,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规定的办案经费开支范围,确保专款专用,没有用办案(业务)经费购置固定资产、弥补人员经费、日常运行经费、办公用房维修等。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我局严格落实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装备资金采购范围执行公开招标采购,及时使用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办案经费严格用于费严格用于侦办各类案件,做到专款专用,专科目管理。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18 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 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423.02万元,支出决算为27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及上级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59万元,与上年度年度比减少了15.7万元,减少5.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及上级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6.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3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88%。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公安系统汇总共有车辆10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
附件:嵩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