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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19-09-30

  嵩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嵩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嵩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嵩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管理与测绘工作,贯彻执行土地资源、矿产、测绘管理法律法规,依据国家政策法规,拟定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县地矿行业改革政策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组织、监督审核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编制地质科技规划;参与制定本级环境保护规划、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审核本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规划;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本辖区地质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规划。

  (三)负责查处全县土地、矿产资源越层、越界、非法开采等违法案件、测绘管理违法案件,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落实国家耕地保护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和组织监督全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县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变更调查、更新调查和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城乡地籍调查、土地权属确认管理;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登记工作。

  (六)负责全县土地征用、征收、转用管理;承办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因建设用地造成的无地、少地的农民的转户、安置方案拟定和组织报批。

  (七)负责全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贯彻实施供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组织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组织、监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制订和更新基准地价,实施地价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闲置土地调查和处置工作;负责耕地质量等别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评价和更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八)负责管理全县测绘勘测工作;管理测绘单位资质、测绘成果、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维护测量标志;负责国土资源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监督基础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工作,为社会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地理信息产业建设。

  (九)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经营、保护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各种矿业纠纷,负责矿业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

  (十)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依法管理职权范围内的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工作;负责职权范围内的采矿权租赁、承包、合作经营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培育、建立矿业权市场;负责组织全县矿业权挂牌、拍卖、招标出让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和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组织全县范围内地质旅游资源的调查与保护。

  (十二)负责监督在本县开展地质勘查的项目实施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开展中、小型地质勘查工作;负责组织职权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审查和认定工作;协调辖区内地质勘查工作,处理各种地质勘查纠纷;筹集管理本县地质勘查基金。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地矿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地矿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地矿科技成果;指导全县矿业人开展科技兴矿活动,推进科技进步和科技开发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按有关规定发布土地利用、耕地保护、土地审批、出让、划拨、登记、地价、土地市场、测绘成果等信息,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服务。

  (十五)负责申请各类国土资源、测绘管理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各类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县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稳定、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行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七)负责地质公园的规划编制、园区的建设指导、园区内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监管、科学普及与研究、宣传;对导游人员进行地学知识培训;地质遗迹保护区与旅游活动区的划分、公园地学知识导游解说内容制定、公园对外宣传等工作接受公园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

  (十八)负责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和具体登记事务。建立统一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管理和共享,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负责不动产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十九)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二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嵩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法规信访股、规划股、耕地保护临督股、权籍股、土地利用股(行政审批股 )、资源环境股、矿产开发股。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嵩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是嵩县自然资源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报表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4019.7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99.68万元,下降7.85%。主要原因是收入支出总额略有下降,压缩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4022.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22.50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937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4.80万元,占比12.51%;项目支出25699.47万元,占比87.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4019.7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99.68万元,下降7.85%。主要原因是收入支出总额略有下降,压缩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11.8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3.4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3.04万元,下降1.3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有所增加,项目支出下降。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11.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53万元,占0.7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26.03万元,占0.27%;城乡社区支出8.65万元,占0.09%;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9668.45万元,占98.54%;住房保障(类)支出40.2万元,占0.41%。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41.51万元,支出决算为981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4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4.41万元,支出决算为6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开支减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44万元,支出决算为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相关开支增加。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95万元,支出决算为1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

  5.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5.88万元,支出决算为69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3.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相关开支增加。

  6.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 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年初预算为728.9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5%。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7.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 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41.5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

  8.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 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3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9.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治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53.6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1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 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11.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06.51万元,支出决算为31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相关开支增加。

  12.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5.8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0.42万元,支出决算为4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74.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2176.6万元,增长145.28%。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因素。其中:人员经费1826.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42.07万元、津贴补贴546.28万元、奖金53.63万元、伙食补助费41.20万元、绩效工资21.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3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5.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50万元、住房公积金40.20万元、退休费3.74万元;公用经费1848.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75万元、印刷费41.80万元、公务接待费55.93万元、委托业务费1654.29万元、工会经费10.07万元、福利费5.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3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3.7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7万元,支出决算为122.29万元,完成预算的96.29%。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6.36万元,完成预算的99.04%,占54.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93万元,完成预算的93.21%,占45.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与上年度决算数无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67万元,支出决算为6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6.36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用油、维修等费用。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25.04万元,下降27.4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55.93万元,完成预算的93.22%。决算数年初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5.93万元。主要用于各项国内专项检查、督查等来访接待。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63个、来宾373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与上年度决算数无差异。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了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我单位按照项目绩效总目标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按照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指标三方面进行评价,进一步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通过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促进了预算管理,发挥了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达到了预期效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35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6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5%。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全部为项目支出,根据项目进度安排支出,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较大,主要原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和土地出让业务支出等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较大。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563.61万元,支出决算为13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减少开支。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6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09.26万元,增长430.33%。主要原因是相关开支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8.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88.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8.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6.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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