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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19-03-04

  嵩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一九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嵩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嵩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嵩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内河航运等方面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内河运输的发展规模、速度和比例,制订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的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完成国家重点物资、紧急物资、抢险救灾物资等指令性公路运输任务,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

  (四)负责管理、培育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承担全县公路运输市场、客运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机动车维修市场、机动车配件销售市场、运输服务辅助业市场、汽车租赁、出租汽车、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营运机动车技术监督、运输服务辅助业市场的行业市场和管理;负责营运机动车技术监督、运输争议仲裁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交通运输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全县水路、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定额、质量管理及交通基础设计建设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城市客运管理工作、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工作。

  (六)指导交通行业企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监督。

  (七)指导全县交通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管理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抓好局属单位组织建设、宣传教育。

  (八)负责全县交通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济贸易、引进外资、开展对外交通合作与交流等涉外工作。

  (九)负责制订全县交通科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指导全县交通系统安全、节能、设备管理以及质量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交通行业有关的投资、信贷和其它经济政策。

  (十一)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交通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交通法制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全县交通战备工作。

  (十四)负责联运市场培育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制定全县交通扶贫的规划、年度计划;组织交通扶贫工程招标、投标,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工作质量及竣工验收工作。

  (十六)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七)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嵩县交通运输局预算单位构成

  嵩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预决算归口县财政局的局属单位的预算 分别是:

  1、嵩县交通运输局机关

  2、嵩县公路管理局

  3、嵩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4、嵩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5、嵩县交通运输执法所

  6、嵩县地方海事处

  第二部分 嵩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收入总计8804.23万元,支出总计8804.23万元。比上年收支增加5476.27万元,增长62.20%。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数额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收入合计880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04.16万元;专项转移收入5520.74万元;一般性转移收入479.33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支出合计880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7.95万元,占36.21%;项目支出5616.28万元,占63.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804.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646.3万元,增长64.13%。主要原因是: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及业务科室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预算数与2018年度无差异。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804.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98万元,占2.22%;卫生健康支出68.76万元,占0.78%;交通运输支出8435.16万元,占95.81%;住房保障支出104.33万元,占1.1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04.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83.28万元,基本工资1457.76万元、津贴补贴353.91万元、奖金160.50万元、伙食补助费20.00万元、绩效工资180.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3.9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2.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4万元、住房公积金141.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6.51万元、退休费5.26万元、生活补助8.4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3万元;公用经费5920.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58万元、印刷费20.50万元、水费1.50万元、电费21.00万元、邮电费6.20万元、物业管理费3.36万元、差旅费47.50万元、维修(护)费11.00万元、租赁费10.00万元、培训费12.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被装购置费19.00万元、劳务费4.00万元、工会经费25.46万元、福利费18.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5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380.9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139.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0.0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7万元。 比 2018年预算数减少32.99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预算数与2018年度无差异。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预算数与2018年度无差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加油运行,比2018年减少25.50万元 ,下降87.33%,主要原因: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压缩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接待,比2018年减少3.4万元,下降53.13%,主要原因: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河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严控接待标准,确保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0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增加0.38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加强机关行政管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按照《河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的要求,我单位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

  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8804.23万元,人员经费支出2883.2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04.67万元,项目支出5616.2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4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辆;其他用车6辆。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县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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