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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19-09-26

  嵩县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

  2019年9月19日在嵩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嵩县财政局局长 张松斌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嵩县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全县财政决算情况

  2018年1月25日,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嵩县财政收支预算草案:财政总收入为105728万元,财政总支出为256565万元(含县本级收入和上级提前告知资金)。

  2018年,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财政部门立足实际,深入分析研判县域经济发展趋势,深挖财税收入潜力,强化收入征管,壮大财政实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保障职能;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资金运作,较好地保障了我县各项事业的发展。全年财政总收入实际完成109557万元,财政总支出执行405558万元。具体情况为:

  (一)2018年财政收入情况

  2018年我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09557万元,比2017年增长5.6%,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8年经县人大批准的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3662万元,执行中,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83668万元,同比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86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1%。具体情况为:

  (1)增值税完成14506万元;

  (2)企业所得税完成5947万元;

  (3)个人所得税完成1128万元;

  (4)资源税完成9995万元;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313万元;

  (6)耕地占用税完成18827万元;

  (7)契税完成1020万元;

  (8)烟叶税完成975万元;

  (9)其他税收完成4976万元;

  (10)专项收入完成1777万元;

  (11)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13164万元;

  (12)罚没收入完成4705万元;

  (1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920万元;

  (14)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699万元;

  (15)其他收入完成71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18年,经县人大批准的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5886万元,全年基金预算收入实际完成25889万元。

  (二)2018年财政支出情况

  2018年我县财政总支出完成405558万元,同比增长15.6%,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8年,经县人大批准的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698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安排支出,实际完成353669万元,同比增长10.5%。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9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0275万元;

  (3)教育支出77339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3227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22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29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308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10716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9976万元;

  (10)农林水及扶贫支出97827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11657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37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35万元;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274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5251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13万元;

  (17)其他支出378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经县人大批准的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867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安排支出,实际完成51889万元,同比增长69%。

  说明:2018年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后,上级基金提前下达发生变动,增加2018年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99.25万元、增加2019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42万元,造成人民代表大会上审议通过的基金预算比上级提前下达数额少142万元,在2018年度预算执行中,已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支出。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财预〔2019〕234号文件批复,2018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结果实现了收支平衡。一般公共预算结转21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3566万元,经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列入2019年年初预算。

  二、2018年财政工作举措

  按照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县财政部门主动作为,全力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科学调控财政保障顺序结构,着力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明确责任目标,大力组织财政收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财政部门提前谋划安排,及早测算年度预期收入目标。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组织收入力度,确保财政收入按时足额入库。2018年财政收入完成109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3668万元,保证了市县财政收入目标的实现。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支出。2018年全县财政支出累计执行405558万元,首次突破40亿元大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353669万元,比上年增长10.5%,做到了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和保重点工程项目以及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有力支持了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统筹整合资金,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积极筹措资金,助力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全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6亿元,安排项目703个,支出4.3亿元,支出率93.2%;全年易地搬迁资金6.4亿元,支出5.05亿元,支出率78.8%。同时,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精准使用,安全使用,发挥作用。

  (四)掌握政策信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及时掌握上级政策资金投向信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2.9亿元,支持了脱贫攻坚、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五)强化债务管理,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2018年,财政部门对全县政府存量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将隐性债务纳入预算统计范围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制定了中长期的政府债务化解方案,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保证了我县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省定限额以内。

  (六)深化财政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全县财政本级独立核算单位直接支付资金26.96亿元,直接支付率97.3%。加强投资评审管理,评审财政投资项目1141个,评审金额28.36亿元,审减资金3.52亿元,审减率12.4%;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全年批复采购项目1247个,资金15.26亿元。

  (七)坚持依法行政,有效发挥监督管理作用。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努力构建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建立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审计部门联动的预算执行监督体系。对全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政府采购专项治理等开展了财政专项检查工作,加强了财政支出项目资金的效益评价和监督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我县财政事业能够保持平稳运行,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工作面临的挑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持续,收入来源少,收入增长后劲不足;二是税源结构单一,拉动性新增税源少,收入保持增长难度加大;三是收支矛盾突出,政策性支出增长较快,保障和改善民生压力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会深入分析研判,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推动我县经济迈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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