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嵩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28日在嵩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张松斌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带来的诸多困难,大力组织财政收入,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圆满完成市县确定的年度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算完成情况。2020年,经县人大批准的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28万元。经过努力,到年终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同比增长8.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86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8.6%。具体情况为:
(1)增值税完成13278万元;
(2)企业所得税完成4830万元;
(3)个人所得税完成1683万元;
(4)资源税完成10253万元;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087万元;
(6)房产税完成751万元;
(7)印花税完成501万元;
(8)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219万元;
(9)土地增值税完成2866万元;
(10)车船税完成243万元;
(11)耕地占用税完成28446万元;
(12)契税完成1918万元;
(13)烟叶税完成886万元;
(14)环境保护税完成704万元;
(15)专项收入完成1512万元;
(16)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8715万元;
(17)罚没收入完成6046万元;
(18)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8228万元;
(1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492万元;
(20)捐赠收入完成420万元;
(21)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326万元;
(22)其他收入完成2624万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经县人大批准的全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333258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等安排支出,调整后全县支出预算为449836万元,实际执行444880万元,占年调整预算的98.9%,同比增长11.8%。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24703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执行13182万元;
(3)教育支出执行85061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执行5618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5676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58944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执行54360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执行14402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执行25249万元;
(10)农林水支出执行103369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执行22061万元;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执行1592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执行177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执行5924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执行12838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1197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执行1281万元;
(18)债务付息支出执行5143万元;
(19)其他支出执行410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20年,经县人大会议批准的全县基金收入预算11670万元,全县基金收入实际完成31185万元。具体情况为:
(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925万元;
(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244万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6745万元;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2751万元;
(5)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520万元。
---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经县人大批准的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1471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及本级超收安排支出,调整后全县基金支出预算为68818万元,实际执行61793万元,占年调整预算的89.8%。具体情况为: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9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8293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执行23847万元;
(4)农林水支出执行245万元;
(5)交通运输支出执行352万元;
(6)债务付息支出执行2386万元;
(7)其他支出执行10098万元;
(8)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执行16477万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2020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25.41亿元(一般债务17.78亿元,专项债务7.63亿元)。截至2020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20.61亿元(一般债务13.77亿元,专项债务6.84亿元);全县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0.35亿元;全县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0.03亿元,债务余额控制在标准限额以内。
(三)落实县人大决议与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1.各项财政收支保持稳步增长。2020年财政总收入完成131213万元,较上年增长2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028万元,较上年增长8.5%;税收收入完成68665万元,较上年增长6.5%;非税收入完成31363万元,较上年增长13.1%。基金收入完成31185万元,较上年增长138.1%,基金收入增长较高的原因主要是土地出让金超收1.6亿元。财政总支出累计执行506673万元,较上年增长1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444880万元,较上年增长1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61793万元。
争取资金规模再上新台阶,全年争取上级各类资金39.6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6.2亿元,比上年增长38%;争取各类债券资金4.3亿元,比上年增长115%。
2.各项民生事业得到有效保障。在支出保障方面,财政部门认真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的三公经费开支。通过清理和盘活存量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集中财力做好脱贫攻坚、“三保”支出等重点领域的保障。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服务保障。累计拨付防疫专项资金4015.49万元;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办理各类防疫专项贷款5500万元,保证了各项防控经费、设备物资及专用病区改造建设等疫情防治工作需要。疫情缓解后,及时拨付稳岗补贴资金100余万元,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企业和商户房租109万元。为支持全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及早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发挥了积极作用。
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继续加大支持脱贫攻坚的投入,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全年投入统筹整合资金44495万元、中央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3507万元、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5623万元,安排扶贫项目508个。助力全县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和省市扶贫资金绩效考评验收。二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稳控隐性债务增量,守住风险底线。2020年化解隐性债务9.5亿元,占年化解目标任务的687.56%。债务总量控制在警示线以下。三是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环境保护方面累计支出10299万元,促进我县生态涵养区建设重点任务加快落实。
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2020年,我县财政用于民生支出38.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49亿元的85.9%;较上年34.15亿元增长4.05亿元,增幅11.9%。其中,把“保工资”放在支出保障首要位置,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增加了两项补贴,保证了工资及时发放,基层运转正常。其他重点民生领域保障方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农林水支出10.36亿元,农业农村和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得到提升。教育支出8.5亿元,保证了教育投入稳步增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亿元、卫生健康事业支出5.44亿元。减负、稳岗、稳就业政策得到积极落实,在疫情影响下保证了全县大局稳定、人心稳定。城乡社区支出4.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24亿元,使我县城乡交通道路、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区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在公共安全方面支出1.32亿元,对我县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等重大专项活动开展以及争创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也给予了及时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3.财政规范化管理持续提升。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把预算收支关,严格控制预算追加行为,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全县一级预算单位全部按照要求完成网上预算、决算公开。财政资金电子化支付正式上线运行,预算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财政资金拨付和管理服务效率明显提升。
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做好项目采购服务,全年批复采购计划1010次,批复采购预算资金总额19.2亿元。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采购公告限制条件、取消投标保证金、取消社会代理机构代理备案、压缩合同备案和投诉处理时间,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完善规范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制度、评审程序,突出做好脱贫攻坚项目的评审服务,累计受理评审项目1916个,审定金额30.08亿元,审减资金4.38亿元,审减率12.8%。其中,评审扶贫项目509个,审定金额4.07亿元,审减0.73亿元。节约了项目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财政资金使用和绩效监督。强化预算绩效全流程管理,将预算绩效与预算编制同步设置、与项目评审同步报批,组织开展了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扶贫资金使用绩效检查;对2016年以来全县所有扶贫项目进行了全面核查,确保我县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和扶贫资金拨付使用经得起历史考验。
国有资产监管显著增强。持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深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重点资产信息核查、统计工作,严格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审批,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加强国企监管。牵头新组建了嵩县农业农村发展有限公司。规范和完善国有企业业绩考核、薪酬制度、法人治理体系和党组织建设等各项制度,完成了国企改革目标任务,国有企业管理进一步理顺、规范。在县人大带领下,对县属国有企业开展调研,完成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及时完成我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目标任务。国资办监管的县建发集团、顺达公司、城投公司、农发公司、交通公司、水利公司等县属国有企业通过运作国有资源,加快壮大经营实力能力,积极履行国企职能职责作用。各国有企业自建和合作经营砂石、机制砂项目23个,承担总投资额约51.07亿元的公益性项目34个。县职工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场)、大禹公园、立体停车场、百县通村入组道路、城市基础设施提升等一批重点工程基本建成或投入使用;“嵩县好礼”农产品品牌创建及销售推广已见成效;G344东灵线等交通道路、环陆浑湖生态治理等新一批重大项目正在积极筹划、动工兴建。通过国有企业筹资、建设、经营重点工程,缓解了我县财政压力和债务风险,为支持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团结一心、攻坚克难,面对严峻形势,顶住了压力、经受住了困难挑战,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保障了全县各项社会事业平稳发展。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县整体财政形势依然严峻,财源薄弱、后劲不足、增长乏力的问题依然存在,各类刚性支出的保障压力依然很大,财政运行中各种风险隐患还需重视,均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我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要求,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断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加强管理,硬化约束;强化绩效、提高效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收入预算安排上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减税降费政策影响,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安排上区分轻重缓急,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强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着力避免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算。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8%编列,预期目标10803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73460万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8%;非税收入34570万元。
---支出预算。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0803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16040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95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共计安排支出293390万元。主要支出科目及重点支出项目预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73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9773万元;
(3)教育支出76598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2406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16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86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12109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5192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7244万元;
(10)农林水支出60400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3283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支出549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3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193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7898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60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72万元;
(18)预备费3500万元;
(19)债务还本付息支出5665万元;
(20)其他支出1254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32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资金8738万元,上年结转7008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4706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预安排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5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30965万元;
(3)农林水支出229万元;
(4)其他支出107万元;
(5)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650万元;
(6)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13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1626万元。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548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013万元;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6065万元。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3748万元。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894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013万元;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2841万元。
(二)2021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1.确保财政运行健康平稳增长。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21年经济发展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继续把凝心聚力抓收入、精打细算保民生做为职责使命,调动一切积极性,采取一切可行的办法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切实把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执行到位。
2.优化支出结构做好重点保障。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支出,优先保障工资发放和基本民生需要,守住“三保”底线。加快上级直达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的支付进度,确保资金发挥时效绩效。认真落实减税降费、纾民解困政策,将党和国家惠民惠农惠企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民生实事落实保障到位。
3.积极拓宽财政资金筹集渠道。抓好政策机遇,加大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力度;做好沟通衔接,谋划好高质量的项目库,积极争取各类专项债券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措施,对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结余资金全部收回统筹调整使用。
4.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统筹把握发展和安全,树牢底线思维,严格控制无资金来源的新上项目、乱上项目,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依规使用债券资金,严格控制隐性债务变相增加,确保不出现政府债务风险。
5.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拨付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好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评审和国库集中支付等环节关口。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定期组织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国有企业的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资金使用和财务制度落实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更大效益。
6.支持县属国有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和完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国有资源配置,增强国有企业运作国有资产能力,督促各国有企业壮大实力,提高经营收益,发挥社会责任,加快实施和推进县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工程,加快合作经营签约项目落实落地,妥善化解和防范经营风险、债务风险,继续发挥国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县财政部门将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和保障压力,财政局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记职责使命,勇于实干担当,积极聚财理财,做好民生保障,确保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为建好生态涵养区支持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财政保障!